我厭倦了婚姻生活,如何能在不傷害伴侶下提離婚?

伴侶關係是許多人的四步驟目標,格西麥可因此寫了愛的業力法則這本書。

Q:我已不再愛我的伴侶,也受夠了婚姻生活,我現在想選擇單身生活。如何能種下種子,讓我跟我的伴侶分開,但同時不會對他造成傷害,也不會對孩子與雙方父母造成傷害? 我們能理解這個問題,當處在一段關係中久了,就會感到厭煩。我們或許會覺得「如果我單身的話,這些問題都能被解決,而我會變得非常開心。」尤其當你有了孩子後,要處理各種關係就變得更難了。這種感覺就像你有一輛老車,但總是不斷要牽去修理一樣的疲憊。 在這種高壓的婚姻關係中,我們可能會想跟另一半和平分手,離婚展開全新的單身生活。希望孩子長大之後,不會經常跟另一半接觸,他就不會給你帶來麻煩,而自己也能更加平靜與快樂。 管理好你的伴侶關係 格西麥可單身25年,他認為:「如果你沒辦法管理好婚姻關係,即使單身也無法管理好。」你可能有這樣的幻想,有人就孤身一人,也一樣過得開心自在呀。但是相同的道理,沒什麼區別。如果你在關係中無法管理好種子,那單身一人也沒辦法管理好種子。幾年後,你會開始抱怨,會覺得孤單,又想要有伴侶陪伴。